
粵ICP備12023897號-2
在特殊情況下,在不知足任務設置依據,但知足流量和交通流間斷所劃定值的百分之80以上時,是有可能安裝交通信號燈的。在安裝前,應該嘗試其他可以降低延誤或增加交叉口通暢性的相應方法。按以上依據設置交通信號燈之前,還應充分考慮可以減少延誤和交通不便的其他彌補性措施。
1、叉口主要道路小時交通量達500輛,且次要道路流量達150輛時。
2、每年發生人身傷害事故5次以上時。
3、交叉生要道路小時交通量達1200輛,且次要道路流量達100輛時。